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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江苏省东南教育研究院微信工作群管理办法

来源:  发布时间:2020-11-03  浏览次数:

 第一章    

 

第一条  为了加强江苏省东南教育研究院微信工作群的管理与建设,进一步规范流程,增强时效,提升质量,扩大影响,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江苏省东南教育研究院微信工作群应当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坚持为党委和政府的科学决策服务,为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和党的建设服务为繁荣发展江苏哲学社会科学服务。

第三条  江苏省东南教育研究院微信工作群以发布工作通知、进行学术交流、展示研究成果等为主要功能。

 

第二章  组织管理

 

第四条   江苏省东南教育研究院微信工作群在研究院领导下开展工作。研究院领导应当切实履行意识形态主体责任,认真落实新闻出版、网络安全和保密工作各项规定,负责工作群的日常管理、指导和协调工作。

第五条   江苏省东南教育研究院微信工作群的具体管理工作,经研究院领导讨论决定,委托党建联络员履行日常工作。遇到重大事项,则提请研究院领导裁决或召集会议讨论处理办法。

第六条   江苏省东南教育研究院微信工作群要大力弘扬正能量,唱响主旋律,严格把握舆论导向;开展认真学术交流和研讨,减少或杜绝传播低俗信息或小道消息,严格制止散布与党的路线、方针不相符合的言论和消息。

第七条  研究院领导和党建联络员要自觉担负起工作群的监督和管理工作,发现有不良倾向苗头时,即进行个别提醒;遇到多次提醒仍不改正或故态复萌者,则在群中公开严肃指出错误,要求整改,不得再犯。如仍无成效,则可将其人移出工作群,以正群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