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http://www.seeri-js.com/ 发布时间:2018-08-14 浏览次数:次
12月5日,江苏召开深入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新闻发布会,介绍近年来全省推进义务教育改革发展的主要做法和成效,以及《省政府关于深入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意见》贯彻落实情况等。
近年来,江苏累计投入140多亿元,实施中小学危房改造、布局调整、“三新一亮”、“六有”、“校校通”和“四项配套”等合格学校建设系列工程,2009年,江苏出台规范办学“五严”规定,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实施“特殊教育合格学校建设工程”、“农村留守少年儿童食宿条件改善工程”,开展示范区创建工作,形成较为完善的义务教育政策体系,并落实政府提供公共教育服务职责。江苏明确,到2015年,所有县(市、区)达到国家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要求,到2020年,所有县(市、区)达到省定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要求,所有义务教育学校达到省定现代化办学标准。
江苏省教育厅新闻发言人、副巡视员 洪流
《意见》明确要求各地“按照国家有关要求推进初高中分设,普通高中不得举办或变相举办初中学校或初中班,已经举办的应立即纠正,到2015年,形成省辖市中心城区普通高中由省辖市统一举办管理、义务教育学校由区统一举办管理的格局”。
《意见》明确了经费投入的新导向,在核定的公用经费总量内,向农村学校、薄弱学校、办学点、寄宿生较多的学校、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较多的学校、学生数较少的学校倾斜。
江苏省教育厅新闻发言人、副巡视员 洪流
《意见》特别突出农村教师队伍建设,提出“通过设置特级教师特殊岗位对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有潜质的教师开展定向培养培训,力争到2020年,每所乡镇中心初中和小学都有一名特级教师,乡镇中心初中和小学校长都参加一轮境外培训”。
《意见》还对招生管理作出新规定,要求到2015年,每所公办学校择校生比例控制在招生总数的10%以内,四星级普通高中70%以上招生指标要均衡分配到所有初中。今后一个阶段,省教育厅将将把贯彻落实《意见》作为推进全省义务教育改革发展的一项重点工作,采取多种形式宣传学习,开展贯彻意见专项督查,切实解决热点难点问题。